1. 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、严格实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,确保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
作的规范实行。
2. 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,并在全院组织实施。
3. 负责全院资产的清查、建卡、建账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4. 负责办理全院资产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、移交审批及处置的报批工作。
5. 负责审定全院物资设备的总体购置计划。
6. 负责组织全院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。
7. 做好全处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好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、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,根
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。
8. 制订和实施本处室学期、年度工作计划,撰写年度工作总结。
9. 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